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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年终结转期间业务办理时间调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25
实施时间: 2019-12-2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690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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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社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年终结转、对账工作,贵州省税务局决定在社会保险费年终结转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及恢复办理业务时间
  (一)暂停业务及时间
  2019年12月26日18:00起,贵州省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将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
  2019年12月29日21:00起,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
  2020年1月1日9:00起,微信、支付宝、“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智慧税务”APP和全省各开办业务的商业银行恢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业务。
  2020年1月2日9:00起,全省办税服务厅恢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及凭证开具等业务,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恢复使用。
  二、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根据本通告,合理安排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事项办理时间,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二)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至2020年2月底,请缴费人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三)如有疑问,请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通过0851-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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