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股票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9]809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12-7
实施时间: 2019-12-7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8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经认真研究,现就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
  二、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期权经营机构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对客户卖出开仓交易暂免收取相应交易佣金。
  三、暂免收取期权业务相关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可以根据期权试点开展情况,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取消审核委员 深证上[2019]80 2019/12/7
关于深市股票期权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及试点初期暂免收取卖 2019/12/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 深地税发[2005] 2005/9/15
关于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5]32 2015/4/1
关于调整ETF期权持仓限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9]12 2019/12/23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5/1/9
关于投资者开立多个衍生品合约账户进行股票期权交易有关 上证发[2015]34 2015/4/10
关于期货公司开展股票期权及相关证券现货经纪业务有关事 上证发[2015]17 2015/1/28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上证发[2015]9号 2015/1/9
关于明确股票期权试点中与证券市场指数熔断相关的交易事 上证发[2015]97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