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规[2019]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6-24
实施时间: 2019-7-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文化事业建设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4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委宣传部,省税务局,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现就减征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需要积极予以支持,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财政用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方面的经费继续按照现有资金管理方式使用。
  四川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延续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有关事 厦财税[2025]3号 2025/1/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我区文化事业建设费减 宁财[综]发[202 2025/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3/1/2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2/12/6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苏财综[2012]95 2012/12/26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的 地税发[2001]18 2001/7/4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广告性质收入 沈地税函[2015] 2015/3/1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事业建 辽财教[2007]67 2007/1/1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豫财税政[1997] 1997/1/1
青海省财政厅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