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0-24
实施时间: 2018-10-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9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二批)名单:
  1.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2.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3.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4.厦门恩斯特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关于 海南省财政厅国 2025/8/27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 渝财公告[2023] 2023/12/2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1/1/1
河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 冀财税[2021]10 2021/5/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企业工资薪金扣除热点问答 2025/5/2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1999 皖国税函[2000] 2000/10/9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3/1/16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苏地税规[2011] 2011/5/1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阿普丽佳[中山]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 粤国税函[2004] 2004/9/30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向河 豫财办税[2007]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