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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启用电子印章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6-28
实施时间: 2019-7-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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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快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效能等要求,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完善,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等电子印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海关总署2018年第121号公告规定,对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直接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下载、打印海关发送的加盖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法律文书。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线填写“满意度评价表”。
  三、在海关作出行政许可相应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在线撤回该项申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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