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度福州开元志业文教慈善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8]2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25
实施时间: 2018-12-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1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税务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 〔2015〕 141号)有关要求,现将 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福州开元志业文教慈善基金会
  2.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
  3.屏南县育才教育发展基金会
  4.石狮市慈善总会
  5.龙文区慈善总会
  6.寿宁在线慈善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12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豫国税发[2009] 2009/5/4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福建省红 闽财税[2019]29 2019/11/12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3/10/7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阿坝藏族 川财税[2022]24 2022/12/30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 苏财税[2026]1号 2025/12/30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 厦地税发[2008] 2008/5/26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 苏财税[2011]23 2011/8/25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 黔地税发[2005] 2005/9/1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 大税函[2018]13 2018/8/1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