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综合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期间白银品种专用发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黄金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3-26
实施时间: 2019-3-26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8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为保障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就税率调整期间相关发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19年3月20日(不含20日)至3月末完成白银实物交割的卖方会员及客户单位,应于当月开具税率为16%的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发票信息传递工作。
  2、2019年4月1日起,白银实物交割的卖方会员及客户单位开具的白银品种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13%税率。
  3、涉及开票信息变更的会员及客户单位,应及时与对手方联系,信息变更事宜于4月1日税率调整前完成。由于变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开票室联系方式:
  电话:021-33662109
  传真:021-33662122
  特此通知,请会员及时转告有关客户。
  上海黄金交易所财务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启用《国 深地税发[2000] 2000/1/21
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交割结算增值税率调整的通知 上期发[2019]72 2019/4/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缴销专用发 京国税函[2001] 2001/2/28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保险业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皖地税[2000]30 2001/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紧急通知 青国税函[2004] 2004/4/30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4/1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邮政局关于启用“山西省XX地区[市 晋地税征发[200 2000/11/6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销售不动产专用 藏国税函[2003] 2003/11/1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 皖税发[2019]38 2019/3/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税 桂财税[2019]17 20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