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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3-11
实施时间: 2019-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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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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