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延期受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25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87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我局电子税务局和客户端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也将据此做相应升级;因此,自2019年1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和客户端暂停受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如需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可在我局办税务服务厅办理),恢复受理时间将在我局网站(www.sztax.gov.cn)公布,请您持续关注。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冀地税函[2013] 2013/4/2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 2026/3/1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冀国税函[2003] 2003/12/2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居民企业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6/3/2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实施办 福建省地方税务 2015/1/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 宁地税发[2009] 2009/12/8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鲁地税函[2011] 2011/2/2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京国税所[2000] 2000/12/29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津国税所[2008] 2008/1/22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 津地税所[2008] 20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