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关税 > 关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天然气进口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18]3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10-17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6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39号)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3]7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进口天然气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加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该项目进口规模为300万吨/年,进口企业为新奥(舟山)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8年8月7日。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山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可享受政策的进口规模由300万吨/年调整为600万吨/年。
  特此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1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皖地税[2010]30 2010/5/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1/12/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 湘地税发[1999] 1999/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湘地税发[2003] 2003/6/3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优惠审批和备案事项申请资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2/12/15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 鲁财税[2005]33 2005/12/31
云南省财政厅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概 0001/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 2025/4/18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 榕税函[2023]21 2023/2/2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经认定后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