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再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4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4-30
实施时间: 2003-4-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上海、四川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再保险公司关于继续实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问题的请示》(中再发[2003] 27号)。经研究,现将中国再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再保险公司所属的上海、深圳、成都分公司在2003年度继续实行由总公司在北京市全额汇总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的汇总纳税办法。
  二、中国再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在地税务机关要严格履行就地监管的责任。
  三、中国再保险公司所属独立法人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城市顺龙高尔夫球制品有限公司购 粤国税函[2004] 2004/5/3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业合并缴 鄂国税函[2002] 2002/9/24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 大地税发[2006] 2006/3/2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有 浙地税函[2005] 2005/12/16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 青国税函[2008] 2008/1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 粤国税发[2004] 2004/12/24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1] 2001/1/20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审核鉴证业务管理 辽国税函[2007] 2007/3/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 国税函[2003]98 2003/8/2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度中介机构代理审核企业所得 京地税企[2003]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