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40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4-17
实施时间: 2003-4-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不发西藏、内蒙古自治区):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可由公司总部在其所在地上海继续实行全额汇总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
  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1/1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7] 2006/1/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 云地税二字[200 2007/1/18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6/7/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 吉地税发[2009] 2009/3/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 粤地税发[2004] 2004/2/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 粤国税函[2004] 2004/5/8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函[2005] 2005/7/11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10/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 京国税函[2006] 200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