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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宣布《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工商规[2017]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8-28
实施时间: 2017-8-28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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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处室、检查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
  经评估,现宣布下列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1.《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沪工商外[2011]138号);
  2.《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沪工商外[2013]329号);
  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培训招生广告管理的通知》(沪工商广[2010]319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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