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4-9
实施时间: 2018-4-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8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简化出口退 粤国税发[2008] 2008/1/28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西安海关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 陕国税发[2003] 2003/4/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使用出口退税 冀国税函[2000] 2000/7/24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 皖税函[2022]15 2022/6/1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京国税函[2005] 2005/11/2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豫国税发[2006] 2006/12/7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 青国税函[2004] 2004/4/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简化出口退 京国税函[2008] 2008/2/1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步坤鞋业有限公司延期申报出 粤国税函[2013] 2013/6/5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办理流程 201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