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2018]18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2-12
实施时间: 2018-2-12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57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合理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严格土地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青海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设立的光伏产业园、生态太阳能发电等园区(含光伏产业生产经营用地,包括建设用地、按原地类管理的土地),认定为工矿区,按照对工矿区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具体征税范围和适用税额,按照《青海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及所附《青海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相关规定,由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稳步做好光伏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政[2023]25号
发文部门: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23-6-16
实施时间:2024-1-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 财税法[2011]32 2011/3/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07/10/29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 济政字[2023]26 2023/5/12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 辽地税函[2004] 2004/1/1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 台地税政发[200 2005/2/18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 甘政发[2021]78 2021/11/17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免2008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金地税政[2008] 2008/11/24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衡水市红旗商厦等53户企业2004 冀地税函[2005] 2005/1/21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闽财税[2007]6号 2007/1/22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台政办发[2025] 20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