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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工商审批[2017]16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7-7
实施时间: 2017-7-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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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省局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分批次下放省局登记的部分企业的登记管辖权至设区市局。省局已在门户网站发布了《省工商局下放部分企业登记管辖权限的公告》及第一批次下放企业名单(见附件)。省局信息中心将在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对名单中的企业电子数据(含电子档案)的批量处理。2017年7月16日起,设区市局可以办理下放企业换照手续及其它登记业务。
  特别说明:
  1.因书式档案整理工作量大,为尽量减少下放工作对企业登记带来的不便,省局先行将企业电子数据(含电子档案)下放到市局,书式档案将在后期移交。市级登记部门在办理企业登记业务过程中,确需查询书式档案的,请与省局审批处刘熠联系。
  2.因部分企业未能及时领取变更/备案后的营业执照和通知书,已被省局强行归档。未领取的营业执照和通知书均已包含在企业下放的档案中。
  3.在办理下放企业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对应部门联系解决。省局相关处室联系人员及电话如下:
  企信局李晓娟025-86639076(监管)
  审批处刘熠025-83666126(登记)
  信息中心郭锦华025-83321128-1207(数据处理)
  指导处李蕊025-83321128-0604(电子营业执照)
  4.有条件的设区市局可通过企业所属管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所)将下放信息通知企业并要求其尽快到登记机关换照。
  附件:1.下放至南京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名单(见网上电子版)
  2.下放至南京以外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名单(见网上电子版)
  3.强行归档企业名单(见网上电子版)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1.下放至南京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名单.xls    
附件2.下放至南京以外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名单.xls    
附件3.强行归档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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