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9-21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52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进办税便利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简并我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税次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国税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经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按季申报纳税,申报期限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对纳税人年度应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度分别在10000元(含)以下的,经纳税人申请,可以在每年1月份纳税期限内一次性全额申报缴纳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期限及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第三条第二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深化调整城镇土地 丽政办发[2023] 2023/1/4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问题的批复 甘地税二[2003] 2003/7/2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 云南省地方税务 2018/2/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 苏政办发[2015] 2015/11/3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乌兰察布市丰镇国家粮食储 内地税字[2006] 2006/11/3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城镇 2018/1/1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2005/12/30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 国家税务总局大 2018/12/28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做好房产税、土地使用 沈地税函[2005] 200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