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国资管理 > 地方国资 > 江西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资[2018]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2-8
实施时间: 2018-2-8
法规类型: 江西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50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人民团体,有关省属企业,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7]8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报全省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报告》)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上报时间
  请各省直单位、市、县(区)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开展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按要求抓紧布置落实。《资产报告》上报截止时间:省级各主管部门为2018年3月20日,设区市财政部门为2018年4月1日;县、市(区)上报的截止时间由设区市确定。
  二、编报内容
  (一)《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编报,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以及房屋、土地、车辆、大型设备等重要资产信息;汇总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逐级汇总编报,主要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等总体情况。
  2.填报说明是部门(单位)对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要求根据资产数据与决算数据对比表,详细分析数据的差异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原因。
  3.分析报告是部门(单位)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本部门(单位)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分析和总结。
  (二)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各省直主管单位、设区市财政部门直接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编制报送《资产报告》,并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上报文件和汇总《资产报告》。各省直主管单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江西省财政厅对口联系业务处,各业务处审核无误后,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认,再由资产管理处汇总上报财政部。
  三、其他事项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
  各省直主管单位、设区市财政部门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791-87287950。
  附件:《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7]81号)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2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国管资[2026]10 2026/1/12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2013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 云财采[2012]17 2012/9/7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收入管理 津财资[2025]13 2025/4/18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鲁财税[1995]17 1995/3/8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 哈财行资[2018] 2018/1/26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6]11号 2016/6/2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2025/12/3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 鄂财综规[2010] 2010/12/1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黔财资[2024]2号 2024/11/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 沪财资[2020]11 20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