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财政部门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法[2017]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12-29
实施时间: 2017-12-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0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沪府令35号)的规定,现对本市财政部门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标准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标准按《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执行,对个人是5000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今后若市政府调整公布较大数额标准的,将同步予以调整。本适用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调整本市财政机关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通知》(沪财法[2000]3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浙市监法[2025] 2025/1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 苏地税发[2008] 2008/7/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调整本市财政机关适用听证程 沪财法[2015]3号 2015/4/16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 川工商发[2015] 2015/6/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本市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职责由市场监 沪府规[2020]34 2020/12/26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 湘价综[2010]70 2010/5/31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黔市监发[2023] 2023/7/27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炭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裁 京发改规[2016] 2016/2/24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 豫市监[2025]49 2025/11/12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渝市监发[2023] 20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