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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一期]毕业学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7]6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6
实施时间: 2017-11-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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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的发展,我省于2014年启动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李晓冬等49位同志已完成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地为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履行职责搭建平台,提供创业、创新平台。希望各位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戒骄戒躁,立足本职,积极投身会计改革和发展事业,切实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一期)毕业学员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一期)毕业学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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