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7]45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9
实施时间: 2017-6-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5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做好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的推进工作,并按要求在2017年11月5日前,以便函形式将《广东省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统计表》(见附件),以及本市无纸化试点的已推行情况、推行计划情况、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上报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附件:广东省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统计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6月9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统计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 津国税退[2003] 2003/12/1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退税率 赣国税函[2009] 2009/2/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北省部分地区毛 甬国税函[2008] 2008/5/1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国家税 赣国税发[2006] 2006/3/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使用出口退税 浙国税进[2000] 2000/7/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南宁海关关于下发“口岸电子执 桂国税发[2002] 2002/6/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6/9/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申报提醒服务工 豫国税发[2008] 2008/7/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