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8-29
实施时间: 2017-8-2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8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2017年31号)规定,凡在商事登记名称中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涉税服务机构,均需要在省级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请我市带“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办理商事登记后20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要求及资料报送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2017年31号)要求执行。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312办公室),邮编:401147。联系电话:023-67676258。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31号)
  税务师事务所变更 终止行政登记表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式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
税务师事务所变更 终止行政登记表.doc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doc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doc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式样).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我省2011年AAA级税务师事务 粤税协发[2011] 2011/6/1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 浙税协[2010]9号 2010/3/15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大连市2012年度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 2013/3/4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 浙税协发[2012] 2012/3/1
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8]11 2008/1/3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税务 闽国税发[2009] 2009/10/21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 深注税管发[201 2014/4/3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税务登记注销 浙嘉地税征[200 2008/1/24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 鲁国税函[2011] 2011/2/17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下发 湘注税函[2014] 201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