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共聚聚甲醛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7-6-29
实施时间: 2017-6-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7年6月3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共聚聚甲醛(税则号列:3907.1010和3907.1090)采用征收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7年第32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7年6月30日起,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税则号列项下属于临时反倾销措施范围内的商品时,商品编号应填报为39071010.10和39071090.10。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2号
  海关总署
  2017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32号.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终止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公告2015 2015/4/10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9/29
关于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 商务部公告2019 2019/2/17
关于《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 2013/11/5
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 商务部公告2018 2018/8/20
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反倾 商务部公告2017 2017/10/24
关于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终裁的公 商务部公告2014 2014/4/6
关于征收进口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税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24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继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