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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公告[2017]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5-16
实施时间: 2017-5-16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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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债券市场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最新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7年5月30日之前反馈至本所。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B座7楼债券业务中心,邮编:200135,传真:021-50496230,电子邮箱:ssebond@。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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