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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郑商发[2017]120号
发文部门: 郑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4-18
实施时间: 2017-4-18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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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政策精神,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脱贫攻坚战略,落实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以“扩大覆盖范围、助力精准扶贫,丰富试点内涵、贴近农户需求”为工作原则,对2017年“保险+期货”服务“三农”试点建设工作予以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要求
  试点项目应符合如下原则或条件:
  (一)试点模式
  “保险+期货”试点,其全称为“价格或收益保险+期货(期权)”试点。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普通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政府部门等。其中,期货公司为试点组织及申请单位。
  试点项目主要操作流程为:以郑商所发布的有关品种期货或场内期权数据为基础,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对价格或收益保险及再保险产品进行设计研发。农户或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利用保费向期货公司购买场外期权,期货公司通过期货或场内期权市场对上述保险产品进行风险对冲。
  (二)试点品种
  与区域试点品种为棉花及白糖,试点区域为品种主产区。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试点及获得政府补贴支持的试点,郑商所将予以优先立项。
  (三)试点规模
  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下,棉花及白糖试点现货规模应分别不低于1000吨及3000吨。
  (四)试点周期
  试点项目承保周期应处于农作物市场年度内,且不低于3个月。试点结项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五)试点数量
  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下,每家期货公司仅限申请建设1-2个试点项目。
  (六)参与资质
  试点上游参与主体必须是普通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应具有成熟的人才队伍、丰富的合作经验及产业基础。申请方应开展充分的论证工作,项目应具备严密的风控体系。
  二、试点建设流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7年5月19日截止。
  申报截止日后尚未提交申报材料的,郑商所不再受理其申请;申报截止日前已提交申报材料,但其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郑商所可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需根据试点项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三)支持方案
  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召开立项评审会确定立项名单及对应资金支持额度。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合作并获得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的项目,拥有优先审批及立项权。项目资金应主要用于补贴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费用。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手续费减免。
  通过郑商所评审并立项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郑商所将与期货公司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协议有关规定,于次月减免手续费(项目支持额度的50%)。项目结束后,郑商所组织结项评审会进行项目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于次月再次减免手续费(项目支持额度的50%)。
  三、项目征集方式
  请有试点建设意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期货公司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2份书面版本及Word版本),并根据征集时间要求报送郑商所。
  联系人:崔小年
  联系电话:0371-6561187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农产品部(邮编:450018)
  电子邮箱:xncui@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申请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7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
关于2017年“保险 期货”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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