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采购[2017]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2-20
实施时间: 2017-2-20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98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省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有关规定,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粤发改公资办〔2017〕3号),为贯彻落实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要求,规范专家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专家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进行计算和支付。超过整数时数不足0.5小时(含0.5小时)的不计算,0.5小时以上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
  评审时间从系统所通知的专家到达评审地点集中的时间起至评审结束(完成评审报告)止。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评审在当天完成的:
  1.评审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含1小时),按每人每次200元支付;
  2.评审时间1小时至2小时以内(含2小时)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
  3.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审时间不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
  4.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二)评审时间超过一天的,按每人每半天600元支付。
  本标准所规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为最低标准,从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其劳务报酬按不低于本标准给付。
  国家对于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四、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
  五、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财政厅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京津冀 冀财采[2024]18 2024/12/2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 沪财库[2009]8号 2009/5/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 苏财购[2016]50 2016/9/28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复 沪财采[2015]28 2015/7/15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机构改革中涉及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账 津财采[2018]38 2018/11/26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方 成财采[2012]16 2012/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 桂财采[2015]23 2015/8/1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 京财采购[2025] 2025/1/22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工作 浙财采监[2013] 2013/1/29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 浙财采监[2022] 20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