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15
实施时间: 2016-12-1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0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现就2017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安排通告如下:
  一、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为星期日,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二、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2日、3日、4日连续3个休假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9日。
  三、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
  四、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1日、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日连续8个休假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特此通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 国家税务总局吉 2024/12/3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6/1/1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22/7/14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 2022/7/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 2010/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22/7/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延长2008年11月[税款所属期] 粤国税办发[200 2008/12/10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 青地税征函[200 2009/2/1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 衢州市地方税务 2016/1/25
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