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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非[2016]26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5-18
实施时间: 2016-5-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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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物价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将收费清理改革推向深入,我们制定了《辽宁省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方案》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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