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16]6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5
实施时间: 2016-10-2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2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省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予以公布。
  经营者从事本目录中事项的,直接向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同时依法履行“双告知职责”。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目录中事项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秩序。
  2016年10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 2016/6/24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再次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川工商发[2018] 2018/3/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内政发[2016]38 2016/3/21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后置 2017/3/30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登记窗口建设的 川工商发[2017] 2017/8/28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 2017/7/11
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 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工商企注字[201 2015/5/1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机 云财企[2011]12 2011/5/1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设定工商登记前 内政发[2016]11 2016/1/2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 黑政办规[2018] 201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