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29
实施时间: 2016-4-2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46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现就全省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方式暂以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主,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网络备案方式过渡。
  二、省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备案。总机构应当在备案完成后,及时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复印件传送给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并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三、本公告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工作。
  特此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青国税发[2008] 2008/3/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号 2016/5/1
涉交通运输业国家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2026年第 2026/4/22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2025年贵州省软件企业享受所 2026/6/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 深地税发[2004] 2004/4/6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 琼国税发[2003] 2003/5/15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7]43号 2017/7/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内国税函[2014] 2014/4/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 桂财农税[2010] 2010/3/8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所 青政办[2008]43 20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