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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区域缴纳房产税、土地税的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变更网上申报登录账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7
实施时间: 2016-1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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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总局金税三期系统对跨区域缴纳房产税、土地税的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则进行了变更,要求与其在机构注册地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为了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统一对识别号不一致的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识别号进行了变更。
  因此该部分纳税人在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时,需要按照新的登录账号进行登录,新的登陆账号为纳税人在机构注册地办理的税务登记号码加原登录账号。即如果纳税人原跨区税源识别号为370206000000000,在机构注册地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为913702020000000000,则跨区税源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时,请选择“报验或跨区税源户”选项,“纳税人识别号”填入在机构注册地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20000000000,“识别码”填入跨区税源原纳税人识别号370206000000000,密码不变,仍为原跨区税源户的密码。
  对于原已使用“报验或跨区税源户”选项登录的跨区税源户,“纳税人识别号”填入在机构注册地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识别码”为您开通时设置的识别码不变。
  2016年12月9日开始执行。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8591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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