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3号
发文文号: 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厦门海关
发文时间: 2016-8-11
实施时间: 2016-8-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4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优化海关审征业务资源配置,推进执法规范统一,厦门海关对《厦门海关关于开展报关单集中审核业务改革的公告》(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1号)中审单处和驻邮局办事处的有关职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单处承接驻邮局办事处以下通关作业职能:
  (一)负责驻邮局办事处辖区范围内进出口涉税无纸报关单的接、审、征、放作业;
  (二)负责驻邮局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有纸报关单的接单审核、验估、税费计征、保金保函管理等作业;
  (三)负责驻邮局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报关单的贸易统计作业。
  审单处办事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2楼。
  二、上述内容中所涉报关单均指非快件报关单。
  上述事项于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6年8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15号 上海海关公告20 2006/8/5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 2025/11/7
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外 2019/6/1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3/27
关于调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文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9/12/31
深圳海关关于皇岗口岸货运分流后报关单申报有关注意事项 2025/12/21
青岛海关公告2017年第6号 青岛海关公告20 2017/11/23
关于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5/12/18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审核 甬国税函[2010] 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