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基础法规 > 国家基本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6-9-3
实施时间: 2016-9-4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试点工作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决定,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定试点办法,对适用条件、从宽幅度、办理程序、证据标准、律师参与等作出具体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试点期限为二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述地区开展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按照新的试点办法继续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试点进行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报告。试点期满后,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2016年9月4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 2014/6/27
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6]2号 2016/1/6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 黔价办[2013]4号 2013/1/6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法释[2024]13号 2024/12/1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 法发[2016]22号 2016/10/1
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 2019/10/21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9/4/9
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检发释字[202 2022/3/6
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2017/7/1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 中税协秘发[202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