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明确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加工贸易审批后手[账]册填制方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8-26
实施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8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45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加工贸易业务审批。鉴于海关信息化系统调整需要一定时限,为确保取消审批后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就过渡期内手(账)册填报方式公告如下:
  在海关信息化系统调整完毕前的过渡期内,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备案(变更)、内销、结转等手续时,需要在预录入端填报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编号”的栏目,统一填报“1111”。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8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1
关于推广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征税“自报自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9/1/1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6]20 2016/10/20
关于发布3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3/12/1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25/5/2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 赣府厅发[2011] 2011/12/20
南京海关公告2016年第4号 南京海关公告20 2016/6/8
大连海关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集中审核业 大连海关通告[2 2026/1/1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四类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5/6/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 黔府办函[2017]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