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7-28
实施时间: 2016-7-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539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7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williamxyzhang   2016年10月28日
真的是方便纳税人!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 桂价费字[2000] 2000/4/1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4/1/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职责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3] 2003/8/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深国税函[2004] 2004/2/19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粮食经营企业发票管理的补充通知 厦国税征函[200 2000/4/2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 京国税函[2008] 2008/3/3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 黑国税发[2006] 2007/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粤国税函[2008] 2008/10/13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供新工作的 津国税流[2008] 2008/8/2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鄂国税发[2003]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