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委托代征办税场所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25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0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等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方便纳税人办税,暂定由国税机关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对于具备增值税发票安全保管条件、可连通网络、地税机关可有效监控代征税款及代开发票情况的相关政府部门等单位,由地税机关委托其代征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为保障纳税人及时办理上述涉税事项,现将本市代征工作办税场所情况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市地税机关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办税场所
  2.全市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委托代征单位代征增值税办税场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25日

相关附件:
1.全市地税机关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办税场所.doc    
2.全市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委托代征单位代征增值税办税场所.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2/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9] 2009/1/7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会字[1993]83 1993/12/30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 黑国税函[2006] 2006/7/14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 浙国税发[2009] 2009/6/4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试点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2/7/1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审批办理指南 济南市国家税务 2012/6/1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办理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 2018/7/24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藏国税发[2009]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