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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函
发文文号: 苏价工函[2015]9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2-28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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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规定及《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5]323号),结合江苏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现就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明确如下: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天然气发电调峰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575元/千瓦时;热电联产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584元/千瓦时;9F供热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555元/千瓦时;单机容量不超过10MW(含)的楼宇式分布式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784元/千瓦时。
  请你单位及时做好与相关燃气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结算工作。我局将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变动情况和燃气发电企业运营实际,对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水平实施动态管理。
  此函。
  江苏省物价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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