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普通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3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8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26号)精神,现将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营改增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原地税机关监制的上述两类发票,可以延用至2016年6月30日。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 吉林省国家税务 2014/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京地税征[2002] 2002/8/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 浙国税征[2008] 2008/4/7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我 2013/5/29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3/7/8
关于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6/5/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 吉国税发[2004] 2004/8/5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3/6/19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1/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开具管理有关问 甬国税函[2011] 20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