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海关关于提醒报送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相关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2-3
实施时间: 2016-2-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41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青岛关区各加工贸易企业:
  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管理制度改革,是海关总署2016年的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总署将根据各关消耗性物料报送情况,探索研究出台《进口消耗性物料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目前我关正在对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为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关区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保税监管实际情况,请有消耗性物料(触媒剂、催化剂、磨料、洗涤剂、石墨电极、石油焦、煤、染化料)进口或即将进口的各加工贸易企业及时与当地海关联系,协助各海关收集有关情况,避免因漏报情况影响企业下一步加工贸易业务开展。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明确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加工贸易审批后手[账]册填制方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6/9/1
上海海关关于内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公开交易有关事宜的公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4/6/6
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发 2018/4/6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发[2016]32 2016/6/29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 沪府办发[2016] 2016/5/25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6]44 2016/7/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 青政发[2018]25 2018/6/1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浦东新区试行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改 2016/4/1
南京海关公告2014年第4号 南京海关公告20 201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