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发[2016]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4
实施时间: 2016-1-2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7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50号,国发[2015]11号、41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分别以晋政发[2014]34号,晋政发[2015]8号、16号、40号文件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73项,这次又集中取消1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见附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立即全部取消和停止认定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职业资格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全部20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检点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做到清理到位,防止反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落实国发[2014]27号、50号和国发[2015]11号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134项)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4日

相关附件:
落实国发〔2014〕27号、50号和国发〔2015〕11号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134项).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 京人社事业发[2 2019/6/4
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 人社部发[2017] 2017/1/5
关于发布《2022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中评协公告[202 2022/4/28
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23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 2024/3/6
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68号 2016/12/1
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资产评估师职业 冀评协[2016]2号 2016/1/2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将部分建设工程职业资 沪财预[2016]18 2016/11/17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 皖政办秘[2016] 2016/9/9
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35号 2016/6/8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及职业资 国税函[2008]41 200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