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业和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政办发[2015]108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5-11-17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33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村居民的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函[2011]11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户籍制度改革中涉及就业和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就业和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
  (一)调整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户口由村迁入社区的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失业状态的,可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直接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二)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户口由村迁入社区的居民,按原城镇居民同等标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二、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及失业保险待遇
  户口由村迁入社区的居民,在单位就业的,参保单位可依据户籍变更信息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参保等相关变更手续,职工个人按城镇职工标准(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原按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以50%的比例折算为城镇职工缴费年限,失业后按照城镇失业人员同等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0] 2010/1/25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 2007/5/15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 2022/1/6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 豫人社办[2019] 2019/3/18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 吉劳社失字[200 2002/4/19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 甘人社通[2022] 2022/6/10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 鄂劳社发[2008] 2008/3/31
关于《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7/11/1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医疗保障 湘人社规[2024] 2024/3/1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等十 黔人社发[2025] 20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