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2015]10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2-7
实施时间: 2015-12-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3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精神,省政府组织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直部门及各市县确认,62项中央取消的审批事项中:现有3项列为部门其他权力,3项列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已下放市县实施,2项由中央垂管单位(省气象局)实施,18项我省未设立,35项在前十轮清理中已取消。为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凡是正在实施的或变相实施的审批,2015年年底前一律取消。
  二、各市县要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省直各部门权力清单已经在省政府网站公布,凡未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附件: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对应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对应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 2014/9/3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 川府发[2014]7号 2014/1/22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5/4/2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 杭政办函[2016] 2016/3/28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 粤地税函[2014] 2014/4/22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94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 湘政发[2016]19 2016/9/6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6/1/4
福建省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实施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4/2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市级 渝府发[2017]39 2017/9/2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 吉政办明电[201 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