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教育费附加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5]9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2-23
实施时间: 2015-12-23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1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沪财教[2011]10号),经评估继续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 吉财非税[2011] 2011/5/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 辽地税发[2010] 2010/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有关问题的通 青地税一函[201 2010/12/24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 皖地税[2007]14 2007/1/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6/12/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皖地税政三字[1 1997/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房地产开发 鄂国税函[2006] 2006/1/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4年12月] 2024/12/3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12月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皖国税函[2001] 2001/12/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税征 大地税函[2006] 200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