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准则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开征求《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等六项执业规则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5]54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1-13
实施时间: 2015-11-1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税协业务准则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中税协专发[2015]1号),我们组织了以北京、大连、江苏、广东税协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执业规则课题组,负责起草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税务咨询业务规则》、《税务顾问业务规则》、《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和《纳税审核技术规则》。现将上述六项执业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税务师事务所研究修改,提出意见建议,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报送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
  联系人: 李頔   68413988-8306
  电子邮件:zzzb@
  附件:
  1.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
  2.税务咨询业务规则
  3.税务顾问业务规则
  4.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
  6.纳税审核技术规则
  2015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
1.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docx    
2.税务咨询业务规则.docx    
3.税务顾问业务规则.docx    
4.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docx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docx    
6.纳税审核技术规则.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黔财税[2023]17 2023/12/22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2025/12/2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江门市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 粤国税函[2005] 2005/6/6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操作 南昌市国家税务 2014/5/4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项目 穗国税转[2009] 2009/4/15
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 工信部联通装函 2026/3/30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 深国税函[2003] 2003/3/4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 渝国税函[2004] 2004/3/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新华书店图书城专用资金税前扣除 湘地税函[2001] 2001/1/20
河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 冀财税[2021]15 20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