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营改增”的情况,我局拟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粤金税”发票抽奖的暂行办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自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27日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