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我省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5]3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5-26
实施时间: 2015-5-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业务管理 机构管理法规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14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司法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局,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服务行业发展,决定放开我省部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服务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税务师事务所、律师(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房地产经纪、非保障性住房物业、住宅小区停车7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
  二、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住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
  三、各地在放开上述7项服务价格时,应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要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指定服务,或截留定价权。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7项服务价格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2015年5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发改价检[2006] 2006/7/20
关于中央救灾储备化肥价格的通知 计价格[1999]70 1999/6/18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依法行政督查工作的通知 鲁价调函[2006] 2006/10/11
关于制定西林瓶包装的辅酶A价格问题的通知 发改电[2007]63 2007/3/5
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 2006/2/23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稳定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 2011/4/22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黑价格[2015]19 2015/9/2
关于调整航空煤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字[2003] 2003/5/10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的通知 交河字[1987]22 1987/7/1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湘价服[2003]179号文件意见 200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