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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4]6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2-13
实施时间: 2014-2-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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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税系统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从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高度,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部门职责,规范本单位差旅费管理。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问题,以省国税局为单位汇总整理后及时向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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