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教[2015]4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9-14
实施时间: 2015-9-1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2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力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调整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三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3;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3;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面占资助总人数的1/3。助学金政策范围和助学金资金分担方式,继续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津财教[2010]5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 沪财教[2014]38 2014/8/12
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教[2021]74号 2021/4/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新财教[2011]11 2011/3/7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 内财教[2016]15 2016/11/14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浙财教字[2007] 2007/11/19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鲁财教[2013]64 2013/10/31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 厦财教[2011]3号 2011/1/2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鲁财教[2007]39 2007/8/1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 内财教规[2016] 2016/10/27
关于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教[2015]420号 201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