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房产税 > 房产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困难减免福利企业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民政厅公告2015年第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5-25
实施时间: 2015-5-25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6055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免征福利企业房产税的批复》(辽政[2015]49号),现对困难减免福利企业房产税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取得《福利企业证书》并通过民政部门年度资格审核认定的福利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后,免征福利企业该年度房产税。
  二、本公告所称纳税确有困难的福利企业,是指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福利企业。
  三、申请困难减免房产税的福利企业应当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福利企业须在每年6月15日前就其上年度应纳的房产税提出减免税申请。
  四、县(市)区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各税务所(分局)负责受理福利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县(市)区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福利企业的减免税申请资料审查后报市地税局审批。
  申请困难减免的福利企业应当向县(市)区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二)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三)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民政部门颁发的《福利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年度资格审核认定材料、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福利企业困难的相关材料。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房产税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民政厅
  2015年5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williamxyzhang   2015年7月22日
济困救贫是社会主义的福利。
相关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衔接 冀国税函[2008] 2007/7/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本市新办变更和注销福利企业资 沪国税函[2015] 2015/11/18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定郑州全味食品有限 豫民文[2007]39 2007/2/2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 闽国税发[2003] 2003/3/20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赣国税函[2003] 2003/10/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上海绅纲机械厂等企业享受福利 沪税流[2001]10 2001/4/1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民政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审 厦国税函[2006] 2006/12/12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2012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2013/10/15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 豫民福字[2002] 2003/1/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单位纳税人房 沪财发[2024]10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