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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放样复验审核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88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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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已批准的《洋山保税港区(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
  二、适用范围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蓝线等规划控制线的现场定界,并进行现场放样检测后
  三、办事所需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放样复验申请表》(纸质原件、电子报件各一份)
  2、涉及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蓝线等规划控制线的相关定界报告资料(原件一份)
  3、建设用地定界资料(原件一份)
  4、《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原件一份)
  5、建设单位签订的《依法建设责任书》(原件一份)
  6、施工单位签订的《依法施工责任书》(原件一份)
  5、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办事流程
  1、建设单位填报《上海市建设工程放样复验申请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2、规划部门审核答复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713室
  邮编:200131
  联系人:刘琳娜
  联系电话:021-58698721
  传真:021-58697739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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